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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小切口” 打开心结促和解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快速解决这个憋了很久的麻烦,我们内心终于畅快了。”当事人张某如是说。近日,一场围绕两位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积极履职、找准切入点后,得到实质性化解。





涉案申请人高某系一位60岁的退休老人,2015年底将回迁房屋卖给了被申请人张某,因房屋遗留问题,张某在2022年6月办理房产证时得知房屋存在尾款未交事宜,高某和张某因尾款应当由谁给付产生矛盾,且均态度强硬,表示“绝不和解”,因此诉诸法律,希望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结果。

检察人员通过调阅卷宗,接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得知双方对于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案涉房屋尾款的来源及发生时间。遂立即调查核实,联系所属房地产公司了解情况,请房地产公司财务部专门办理产权过户人员讲解该笔尾款的计算过程及发生时间和原因。经房地产公司解释得知该笔尾款为高某在2007年签署拆迁协议时所欠尾款,但欠缴尾款并不影响后续房屋买卖及房地产公司更名事宜,根据高某和张某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交接房产之日前,此房产的相关费用由高某结清,案件事实到此已经明了。




检察人员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多次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引导双方按照法治方式达成和解,交流了解到双方因信息不对等和互相不信任加重了彼此之间的矛盾。检察人员以此为突破口,到张某工作处,牵线搭桥,帮助其消除隔阂、摒弃偏见,同时从高某的委托代理人处着手,为其讲解案情、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作通委托代理人的工作后再经其做其父亲的工作。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经检察院调解,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高某撤回民事监督申请,当场以现金方式给付涉案金,张某开出收据并表示立即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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