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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赴内蒙古克一河森工公司就建立“生态检察+碳汇补偿”办案协作机制进行交流座谈,并达成探索开展认购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生态的协作意向。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检察长表示,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双碳”国家战略,内蒙古克一河森工公司目前是可以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销售VCS森林碳汇产品的森工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开展通过认购碳汇进行司法修复工作。为加大山林保护力度,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希望与克一河森工公司深化检企协作,在通过认购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方面取得新突破。
克一河森工公司负责人表示,克一河森工公司是内蒙古森工集团确定的首批开发碳汇项目的森工企业之一,目前经营碳汇项目比较成熟,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碳汇司法修复不仅有利于促进森工企业经济发展,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克一河森工公司在内蒙古森工集团的领导下,坚持森林碳汇工作“三统一”的原则,为检察机关替代性修复生态提供优质森林碳汇产品。
双方就目前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破坏林地、草地、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修复困难、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开展“以碳代赔”及检察机关收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等方面,通过认购森林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的程序以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并签署了《建立生态检察+碳汇补偿协作机制的意向》。双方还就建立碳汇补偿司法实践基地等内容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