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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海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职能作用,联合乌海市应急管理部门对海南区一企业动火作业现场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安全检查活动。
检查过程中,重点查看了该企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审签程序和流程、动火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备维护、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等方面情况。
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动火作业审签流于形式,检修作业现场2层平台防护栏杆缺失,导链无防脱钩装置,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和保养,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中存在涂改等问题。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该企业员工进行了安全知识普法培训,并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企业负责人表示,感谢检查组对企业的支持和帮助,对通报的问题全盘接受,立整立改,今后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