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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案件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提高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1月14日,全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培训班(东片区)在通辽市圆满落幕。培训班由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陈雪梅主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作厚,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王洪皞出席,东部地区8个盟市检察院及通辽市两级院刑检部门共130余人参加。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作厚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出台是在大改革背景下又一次精装修举措,按照繁简分流理念,强化检察权的诉讼结构改革。他要求,认罪认罚从宽是将庭审实质化提前整合到检察环节,有助于发挥公诉权主导作用,操作过程要规范扎实。他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意义非常重大,要求参训学员认真学习、记录此项制度的立法原意、实际操作细则,培训结束后将落实工作抓紧抓好。
本次培训以“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主题,采用三个结合的方式设置培训内容,形成和谐愉快的浓厚培训氛围,取得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
邀请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二处王洪皞和通辽市检察院公诉处李祥龙授课,讲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途径。
由通辽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现场演示办理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案件流程。
邀请法官、律师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际操作进行交流座谈,拓展工作视野,增加培训实用性。
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参训人员均表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决定通辽市检察院承办全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培训班(东片区)非常及时、有效,特别是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以来遇到的实际问题学习到了很好的处理方式方法,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奠定基础。
培训结束后,张作厚副检察长还到开鲁县检察院走访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