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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临河区检察院深耕监督主业 提升监督品质 构建“三位一体”法律监督体系

时间:2018-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以来,临河区检察院始终把监督当作“主业”和“基本功”,不断完善民事公益诉讼监督、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持续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品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 

  一、突出“三字工作法”,着力提升民行监督品质。一是“广”字入手挖掘线索来源。注重通过“三个专项”立案监督等途径,依托“互联网+”切实提高发现线索能力。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职能。与临河区水务局、临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等单位主动联系,多次查看流经临河区50余公里黄河的防洪堤、河滩、河面情况,对黄河河滩内违章建筑、生活建筑垃圾倾倒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并分别向临河区林业局、临河区水务局提起诉前检察建议7份。二是“严”字托底履行诉前程序。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通力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商制度,使案件线索受理机制建设顺利推进。与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召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建立联络员制度,对重大案件现场联合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检察监督。在对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分局不当履职公益诉讼立案后,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督促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分局催缴被拖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亿多元。三是“实”字当头争取党委、人大支持。2018年以来,临河院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重要抓手,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22件。在努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支持,定期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向临河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临河区区委书记王肇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乌云巴图分别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做出批示,在充分肯定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强调党委、人大、政府将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二、突出“三坚持”,着力提升办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品质。一是坚持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并重。2018年以来,我院抽调14名检察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2018年上半年侦监、公诉、民行、控申、刑执所办128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评查内容不仅包括对案件实体、程序、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卷宗装订、涉案财物、强制措施的适用是否规范等,还对侦查监督和诉讼监督是否到位进行审查。评查结束后,案管办根据评查组的评查结果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并将瑕疵案件的质量评查表反馈给各业务部门,要求办案部门和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及时反馈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在坚持常规评查的基础上,按照年初制定的《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对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不起诉案件、危险驾驶案件等进行专项评查。二是坚持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并行。为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升案件质量和法律效果,我院侦监部根据高检院“关于建立健全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5日至10月5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对临河区公安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理的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及刑事立案后未报捕案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所属农村派出所上述案件的办理情况,从源头上提高刑事案件侦查质量。三是坚持监督重点与监督效果并力。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同时,加大在黑恶势力犯罪方面的立案监督工作,对遗漏报捕、遗漏移送起诉的黑恶势力依法进行追捕、追诉,确保黑恶势力依法得到严厉处罚。上半年,对涉恶类犯罪的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追捕犯罪嫌疑人 5 人,发出检察建议 1 份。 

  三、突出“三强化”,着力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品质。一是强化日常检察,保障监管安全。加大监管场所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刑事执行检察部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2次,进行安全大检查6次,就看守所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19件、检察建议6件,全部被采纳。同时为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共立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件25人,经审查,向办案机关书面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5件,被采纳20件,监外执行检察建议完成数18件,采纳数18件,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二是强化专项检察,形成长效机制。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核查摸排,发现21名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经过清理纠正投牢11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与法院沟通协调,共同分析财产刑执行现状和困难,认真落实对财产刑案件的移交立案、执行、减免等程序的全方位监督,并对2018年1月至今以来临河区法院判决的390起案件进行了筛选审查,确定并录入183起案件为财产刑案件,其中有34起案件属于“五类犯罪”财产执行案件。三是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助推常态化管理。为全面推进临河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严肃矫正、严格管理、严谨执法的工作要求。近日,临河区检察院派驻临河区司法局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在司法局正式揭牌建立,这标志着临河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又提升了一个新高度。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定期普查和不定期抽查,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家中、居委会开展情况调查,现场核实、走访谈话、查台账、看卷宗,从接收宣告到解除矫正,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减少和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再犯罪的发生,更好地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的立体化监督、精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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