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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全盟检察机关抽样评估通报会议要求,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多伦县人民检察院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抽样评估整改落实回头看督查方案》,将整改工作分为制定方案、整改、验收、回头看、建章立制、结果考核运用等六个阶段,对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过筛”,建立了《科学发展抽样评估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时限、措施和责任人,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分管检察长验收签字,做到整改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以“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坚决避免出现笼而统之,大而化之的情况。督查小组以随机抽查各部门整改方案、清单、台帐、案卷等方式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整改结果和“回头看”督查情况与绩效考核、年终考评、表彰奖励相挂钩,杜绝屡查屡犯问题。
目前,抽样评估整改工作已进入建章立制阶段,在彻底整改的基础上,多伦县检察院坚持以“精、准、细、严”为标准,制定科学、严格、规范、高效的管理制度,实现检察工作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一是建立办案流程管理制度。制定了《多伦县人民检察院岗位职责》,细化检察官、助检员、书记员、法警在内的岗位职责、明确办案各个环节的工作步骤,对案件的受理、分流、承办、结案等所有环节,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确保案件办理全程留痕,防止执法工作的随意性,保证办案程序的规范。二是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形式。制定《办案组织设置规定》和《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三是健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多伦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权利义务清单》
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了抽样评估工作成果,使多伦县检察院精细化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