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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检察日报》第8版
与朋友饮酒畅聊,后酒驾返家途中,为躲避警察夜查酒驾而故意撞倒一名警察,还拖拽另一名警察70余米。8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对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批捕决定。
7月15日晚,刘某外出偶遇朋友,遂与其饮酒聊天,喝完酒驾驶车辆返回住处时,遇到警察夜查酒驾,因饮酒还无证驾驶车辆上路,因此刘某准备驾驶车辆逃离,被警察发现。逃离过程中,刘某不顾警察人身安全,将挡在车前拦截的一名警察撞倒在地,将另一名警察拖拽70余米,造成两名警察不同程度受伤。
公安机关将此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认为,刘某酒后且无证驾驶车辆,遇警察执法检查,拒不配合,明知其行为会造成两名警察受伤,仍为躲避检查强行逃跑,最终造成警察受伤,其行为涉嫌袭警罪,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予以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