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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时间:2022-07-21  作者:  新闻来源:正北方网 【字号: | |

  “质量建设年”已过半,办案质量有哪些新变化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的办案质效有哪些变化?办案数据又反映出怎样的经济社会特点?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围绕相关办案数据接受了记者采访。

   “四大检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2022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全国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创新司法办案方式,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2万人,提起公诉68.1万人,起诉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5万人,同比下降2.9%。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9%。同时,各地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诉前羁押率32.7%,同比减少12.7个百分点。同期,不批准逮捕13.9万人,不捕率39.2%,同比增加10.8个百分点。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同比减少0.4个百分点,不捕复议复核提出率及改变率分别减少0.6个、3.4个百分点,逮捕案件质量持续向好。不起诉20.9万人,不诉率23.5%,同比增加9.1个百分点,不诉复议复核提出率及改变率分别减少0.5个、4.6个百分点,不起诉质量不断提升。

  在民事检察方面,积极开展大数据监督,精准引领民事检察创新发展。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6万件,部分地区运用大数据、“一案多查”等方法,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如重庆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干某某民间借贷系列案件存在异常,发现50余件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线索,同时将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在行政检察方面,坚决落实以“我管”促“都管”的理念,办案规模、成效进一步扩大。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88件,再审检察建议139件,行政抗诉意见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分别增加8.1个、20.5个百分点。同时,对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受理数和提出检察建议数均成倍上升,检察建议采纳率同比分别增加17.8个、18.9个百分点。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聚焦关键领域发挥公益诉讼监督效能。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7万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1万件,提起诉讼4801件,诉前整改率、法院裁判支持率均接近100%。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常见特种设备领域加大办案力度,能动履职、因事制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积极应对疫情新变化,快速查办相关案件 

  今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散发,备受社会关注。涉疫犯罪有什么新变化?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指出,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疫犯罪708件1316人。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和偷越国(边)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非法狩猎罪、诈骗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可以看出,涉疫犯罪已经由原来的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诈骗犯罪为主,转向以妨害国(边)境管理以及部分核酸检测机构造假、违规操作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为主。”该负责人说。

  面对这些新变化,检察机关积极应对,快速查办相关案件。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于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秩序,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快速惩治。特别是快速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如江苏毛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毛老太案”),南京禄口机场案,福建曾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四川南充李某、王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及周某某、武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检察保障。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发散发,不利影响明显加大,经济发展极不寻常,超预期突发因素带来严重冲击,二季度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大。面对异常复杂困难局面,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今年4月2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截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案件1584件,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合规案件中,坚持与第三方机制相互融通,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作用,对民营企业的保护举措更加多元。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26件;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426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起诉知识产权犯罪5830人;受理知识产权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65件。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支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超时加班集中排查整治,稳妥探索开展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推动形成劳动者权益保障监督合力,不断增强市场活力。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守护养老“钱袋子”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老龄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事关千家万户。检察机关积极部署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用检察履职守护养老“钱袋子”。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养老诈骗案件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犯罪场景网络化。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移动支付等方式诈骗老年人的财产。二是犯罪手段多样化。养老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今年1月至6月起诉的养老诈骗犯罪中,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有475人,投资“养老项目”的336人,销售“养老产品”的210人,宣称“以房养老”和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的140人。三是受害对象涉众化。从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罪名来看,养老诈骗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类犯罪,占全部养老诈骗罪名的94.4%。而此类犯罪往往受害群体众多,具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明显特征。

  为此,最高检积极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今年5月23日,最高检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督导力度,并对10起重大养老诈骗案件挂牌督办。

    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常态化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当前,有的地方涉黑恶犯罪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黑恶势力隐藏蛰伏,逃避打击;有的行业领域整治还未到位,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还未完全铲除。对此,检察机关部署了一系列新举措。”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113件5738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30人,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721件,占案件受理数的42.5%,同比增加8.9个百分点。最高检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的督办指导,将黑龙江省刘文革等人涉黑案等15件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列为督办案件,推动办好“钉子案”“骨头案”。

  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配合,结合新旧四大行业整治,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大要案。从2021年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四大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71件2153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076件,已整改954件,整改率88.7%。

  聚焦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民众安宁。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寻衅滋事罪17208人,聚众斗殴罪6887人。同期,积极配合公安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4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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