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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案例(一)

时间:2022-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动全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检察院现向社会发布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包括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例、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和1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例。 

  1.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2. 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草原病虫害行政公益诉讼案 

  3. 兴安盟检察分院督促整治阿尔山市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4.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餐具饮具卫生不达标行政公益诉讼案 

  5.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6. 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7.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诉翁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8.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诉韩某某、王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9.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诉梁某某、崔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0.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 

  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湿地保护  综合治理

  【要旨】 

检察机关坚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办案理念,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被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召开案件协调会,督促多个行政机关联合发力,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实现“当下治”和“长久治”的有效结合,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基本案情】 

  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地处大兴安岭西麓,位于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面积为36891亩,湿地公园内山峦叠嶂、松林密集,风光秀美。近年来,湿地公园上游部分地区农场主非法占用林地草原种植农作物,违法堆放农药化肥包装、废机油桶等废弃物;上游水库私自拦截河流,严重影响下游生态流量和湿地公园蓄水量,上述违法情形,破坏了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

  【调查和督促履职】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本案线索,于2021年8月24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由于案件线索涉及了多个行政部门,8月25日,鄂温克旗检察院向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环境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科学评估莫和尔图湿地公园上游河流生态流量,与水库经营者建立协调机制,确保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同时协同查处、科学处置违法堆放的危险废物。8月25日,鄂温克旗检察院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湿地公园上游耕地严格管控,使其逐步退出湿地,恢复湿地功能。9月10日,鄂温克旗检察院向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建立整治违规处置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的长效机制。

  2021年9月24日,鄂温克旗生态环境局回复称,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的职责属于农科局,不属于该局职责范围;鄂温克旗农科局则回复称,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处罚权在生态环境部门。被监督行政机关各执一词、相互推诿。为了推动问题解决,形成各行政机关齐抓共管工作合力,2021年10月11日,鄂温克旗检察院组织三个被监督行政机关召开案件协调会,会议明确各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促使制定了《鄂温克旗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协作共管。会后,各行政机关协同执法,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齐抓共管彻底清理农药化肥包装等废弃物,督导水库经营者保障下游河流生态流量,确保下游湿地生态用水;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作。鄂温克旗生态环境局专题召开了农牧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培训会,45家大型农场经营者参加培训,提高农牧场经营者保护林地草原的环保意识。

  2021年12月, 鄂温克旗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莫和尔图湿地公园上游违规堆放废弃物已全部清理,受到损害的湿地生态环境正在逐渐恢复。

  【典型意义】 

  湿地保护问题涉及多个行政监管机关,需要协同治理、齐抓共管。检察机关通过召开“面对面、零距离”的案件协调会,凝聚监管合力,增进协作配合,推动建立湿地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实现“当下治”和“长久治”的有效结合,确保湿地长治久安。

 

  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草原病虫害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草原病虫害  公益守护人

  【要旨】 

  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公益守护人驿站”的方式,聘任公益守护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公益保护的社会力量。检察机关围绕严重危害草原生态环境的草原病虫害问题,督促草原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突出公益保护实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基本案情】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草原是内蒙古十大天然牧场之一。沙葱萤叶甲是食叶性害虫,主要危害沙葱、多根葱等草原植被,而沙葱种群具有防风固沙、维持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等重要生态价值。近年来,受气候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内蒙古多地爆发沙葱萤叶甲幼虫灾害,幼虫所过之处,草原植被被扫劫一空。2020年5月初,阿巴嘎旗那仁宝拉格苏木萨如拉塔拉嘎查、巴彦锡力嘎查草原爆发了沙葱萤叶甲幼虫暴食草原植被灾害,发生面积约110万亩,最大虫种密度350只/平方米,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调查和督促履职】 

  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公益守护人驿站”是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2020年5月初,阿巴嘎旗检察院收到公益守护人发来的“沙葱萤叶甲啃食牧草破坏草原”短视频,及时与公益守护人取得联系,对视频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2020年5月9日,阿巴嘎旗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调查,深入病虫害发生地现场进行勘查。

  2020年5月10日,阿巴嘎旗检察院向阿巴嘎旗林业和草原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一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草原沙葱萤叶甲防治操作规程》开展虫情监测及防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沙葱萤叶甲病虫害防治知识,使牧民了解沙葱萤叶甲的特性与防治方法,对病虫害频发地区的牧民开展专项防治技术培训,广泛动员牧民群众积极参与防治工作,把虫害损失降到最低,切实保护草原生态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收到检察建议后,阿巴嘎旗林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开展沙葱萤叶甲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是立即向锡林郭勒盟草原工作站申请调配灭虫药;二是对发生病虫害的草原采取大型机械和小型喷雾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治;三是安排技术人员对沙葱萤叶甲可能涉及的区域开展野外路线调查,查清虫害面积和程度;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沙葱萤叶甲的特性、防治及使用灭沙葱萤叶甲药注意事项等内容,指导灾区牧民大力开展灭虫工作。

  2020年5月15日,阿巴嘎旗林草局书面回复称,在广大牧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喷洒灭虫药物2.5吨,完成防治面积约110万亩,沙葱萤叶甲病虫害已经得到全面控制。

  2021年5月初,在沙葱萤叶甲幼虫生育时节,阿巴嘎旗检察院对本案进行了“回头看”,该院邀请发布短视频在内的5名公益守护人,再次到病虫害发生的草原实地查看,当地绿草如茵,并无病虫害发生。

  【典型意义】 

  针对内蒙古草原地广人稀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在基层村、嘎查设立“公益守护人驿站”,聘请农牧民担任公益守护人,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渠道。公益守护人及时向检察机关推送公益损害线索,真正成为草原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宣传员。检察机关围绕危害草原的病虫害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兴安盟检察分院督促整治阿尔山市

  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大气污染  磋商  协作机制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督促履职、协同治理”的办案思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机制优势,通过与环保部门积极协作,充分运用磋商办案方式,高效便捷解决公益受损问题。

  【基本案情】 

  阿尔山市因其风光秀美被誉为“东方小瑞士”。2018年,阿尔山市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阿尔山市冬季供暖期长达7个月,辖区内三个镇区分别建有三家供暖企业。由于环保设施落后、技改投入不足、管理运维不善等多方面原因,该市辖区内三家供暖企业长期排放超标,直接影响当地空气质量,成为阿尔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艰巨任务。同时,由于三家供暖企业环保设施不达标,也影响供热效果稳定,每到入冬供暖季节,人民群众反响很大。2018年以来,阿尔山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对三家供暖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但大气污染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根治,社会公益持续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初,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根据与兴安盟检察分院会签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指导意见》,向兴安盟检察分院移送了本案案件线索。兴安盟检察分院于2021年6月2日进行立案调查,邀请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通过走访群众、现场勘查、调取相关材料等方式查明供热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备未建设完成,环保设备运行不稳定,致使大气污染环境问题长期难以解决。

  为高效便捷推动问题解决,兴安盟检察分院确立了“督促履职+协同治理”的办案思路。2021年8月30日,兴安盟检察分院与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召开诉前磋商会议,促进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对磋商意见和履职建议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同时,邀请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参加磋商会议,为大气污染问题解决提供技术支撑。磋商会后,阿尔山市政府及时召开市长办公会和现场调度会,积极推进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21年11月24日,兴安盟检察分院跟进监督,会同环保、住建等部门,联合检查供热企业环保设备是否配备并投入运行以及废气排放是否达标。同时委托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对本案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和效果出具评估报告,作为结案依据。根据评估报告,三家供暖企业已全部建成除尘、脱硫、脱硝等配套环保设施,并投入使用,污染物已达标排放。困扰阿尔山市多年的大气污染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典型意义】 

  大气污染是困扰人民群众的“心腹之患”,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使命。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准确定位,充分运用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探索邀请行政工作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取得良好办案效果。通过积极运用诉前磋商办案方式,高效快捷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整改力度,全面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和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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