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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石拐区:一案双查磋商程序见实效

时间:2021-11-12  作者:沈静芳 李楠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1022日,包头市石拐区检察院启动包头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磋商程序,就履职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与石拐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磋商,仅6天后,即收到石拐区应急管理局的反馈,称已对涉案公司开展解剖式检查。得知消息的石拐区检察院检察长包卫华直言,磋商程序解锁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困境。  

 

  

   

  磋商会现场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后,该院以“小专项”工作树立“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品牌,随着案件数量和公益监督维度的变化,监督的难度不断加大。为了有效解决检察办案过程中与行政机关交流、协作不畅等问题,提高公益诉讼保护效率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精准度,该院大胆创新公益诉讼工作路径,今年10月12日,经检委会通过并发布《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工作办法(暂行)》(《办法》)。 

    

  据介绍,《办法》最大亮点是充分体现石拐特色,明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紧跟石拐区全面建设绿色低碳、特色鲜明的高质量转型发展需求,以各类专项活动为抓手,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丰富内涵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办法》受到石拐区委书记盖连玉的肯定,在当地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不久前,该院检察官吕勇办理了两起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在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吕勇积极对案件是否符合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进行评估。9月7日、10月12日,该院分别对这两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后,石拐区应急管理局主动联系检察院,表示愿意启动磋商程序。10月22日,该院启动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程序,就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监管隐患问题与石拐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磋商。包卫华作为案件承办人主持磋商会议,石拐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参加磋商。磋商中,双方就公益受损的情形认定、行政机关整改措施是否履行到位、是否穷尽监管手段、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修复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释法说理,追溯原因,直面问题,共同商讨对策。  

       

  最终磋商双方达成治理方案,制定整改期限。截至10月28日,石拐区应急管理局重点开展了12项执法服务内容,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04条,由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跟踪整改81条;开展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隐患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10项内容,检查重点企业9家(其中2家停产),发现问题隐患8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石拐区应急管理局还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5项共性内容和7个行业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通报。

 据悉,该院将持续对行政机关在磋商后的履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并根据案件后续发展情况依法终结案件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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