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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院、旗委、旗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及汛期检查要求,从2019年4月开始,达茂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制定了此次活动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检查工作。截止到7月中旬,共发现8起针对河道被堵塞,影响泄洪,危害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线索,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
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成立以检察长尹桂君为组长的
成员分为两组:第一组主要负责联合旗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全旗12个苏木乡镇河湖“清四乱”及2019年备汛度汛工作进行实地走访督查。第二组负责联系达茂旗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协调航拍,固定证据,走访周边群众,深入了解达茂旗河湖“清四乱”工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群众诉求,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整治,要边查边改。
二、以法律法规为依托,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办理案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达茂联合旗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旗河湖“清四乱”及2019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报》等重要文件为依据,对在全旗河湖管理范围内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河道的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河湖环境的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提高全旗人民爱河护河意识,特别要引导河道周边从事生产加工的企业对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有序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实现河道无障碍,河岸无垃圾,对整改效果好的案例要加大宣传,突出行政机关的积极配合和作为,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