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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报告”电话

时间:2023-05-30  作者:林西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魏巍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丫头,今天有两个人带着一个没成年的小姑娘办理入住,我发现不对劲,给派出所打了报警电话。”

婆婆在县城经营一家宾馆。起初,在每次办理未成年入住时,遇到不确定的情况都会给我打个电话问我应该怎么处理。细算下来,这个习惯已经坚持了四年多。

值得怀疑的地方就要及时报告

婆婆电话里说,今天办理旅客入住登记时,问到监护人电话,小姑娘一直推脱不给。询问一起入住办理登记的两个成年人也闪烁其词。婆婆当机立断给辖区派出所通报了情况。正巧,小姑娘的父母正在派出所报案,小姑娘自然就随民警和父母一道被安全接回家了。后来,婆婆通过民警口中得知,原来,小姑娘与父母吵架后,通过微信向外地的网友诉说委屈,经网友怂恿,小姑娘产生了辍学外出打工的想法。随后与外地赶来的网友一起,计划在宾馆住一晚,第二天早上坐车离家。电话里,我听到婆婆的声音里带着些庆幸。





这已经不是婆婆第一次帮助家长找到失联的孩子了。这些孩子入住的原因多有不同,有些孩子甚至对已处于危险边缘而不自知。多年的从业经验让她能很敏锐地觉察出异常,并尽可能快的妥善处置和防范。这些潜在的危险大多都被挡在了入住登记这一环。她总说做住宿这一行要精心、细心,对这些入住的孩子们更要有责任心。当然,她经常挂在嘴边的是那一句:要支持丫头的工作。她深知看似普通的经营行为实则也是我一直从事的未检工作的一部分。

“三核实一报备”制度的早期探索

记得婆婆第一次打电话向我询问办理未成年人入住事项是在2019年。这一年,我院未检办案组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过程发现,某宾馆在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时,既没有核实身份信息,也没有办理登记,使得未成年人在房间内受到侵害,而此类案件在本县已并非个案。于是,办案组通过对近三年以来所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发现,县域内旅店宾馆未经严格登记核实随意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现象已十分普遍,而由此引发的涉未犯罪案件占比逐年上升。

20194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及时向县公安局制发了加强对县域内旅馆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督促旅馆严格执行住宿登记制度,落实报告制度。检察建议制发后,通过持续跟踪回访,两年内再未发生过在旅店宾馆内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建议的刚性监督作用助力宾馆旅店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基于此,2021年,该建议被赤峰市检察院评为年度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在看来,这可谓是我院对“三核实一报备”制度的早期探索。





鉴于婆婆从事的就是这一行,近水楼台,我当然第一时间就把此事说给了婆婆,同时叮嘱她在接待未成年时要格外留意。她满口答应下来,说一定把好关,不给自己家里的检察官惹麻烦。自此,依规依法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弦就深植于婆婆的心里,每次遇有新的情况,来自婆婆的询问电话也随之而来。那时,旅店业未成年人入住的登记系统还没有正式运行,她专门做了一个登记本,详细记录着未成年人的登记入住情况。

每一次的询问电话都是一次“义务报告”

2020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施行)》,正式确立强制报告制度。该项制度的落地实施,为预防和尽早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设置了法定的“侦查哨”,各类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被公众称为是站在保护未成年人最后一道防线的便衣侦查“哨兵”,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远离不法侵害。

随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强制报告制度逐渐深入人心。婆婆经营的宾馆前台放置了“禁止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单独入住”警示牌,强制报告的宣传海报也张贴在了宾馆最醒目的位置。





“现在一看到这张宣传海报和每一个来这里登记入住的未成年人,总想到有一种责任压在肩上。”婆婆经常对我说,“既然‘强制’,那就必须遵守和执行,不遵守不执行肯定就要被追究责任。”婆婆是这样理解的。所以,在每次召开服务人员会议时,强制报告制度和规范办理未成年人入住登记都是她要反复强调的注意事项。

“严格按程序办理、反复的询问、核实,有时顾客会觉得麻烦,有的就干脆换到别的宾馆去住。”记得婆婆有一次开玩笑地对我说:“自从咱家检察官盯上了宾馆,可耽误了不少生意呢。”但是,这种“耽误”,却让婆婆觉得心里踏实了很多。此后,婆婆电话询问的内容也从原来的能不能入住拓展到怎样规范入住,在接待未成年访客时都会提起十二分的警惕。

“现在我的宾馆住进一个未成年孩子,我都要及时向家里的检察官儿媳妇义务报告呢。”婆婆逢人便不无自豪地说。作为强制报告义务人,婆婆的每一通“报告”电话都是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的一次深化。

“没完没了”地持续跟踪监督

2021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三核实一报备”的规定。强制报告制度被新修订未保法吸收,正式上升为法律规定。

20224月,由于强制报告义务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案件在辖区内再次发生。我院再次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对涉案宾馆的处罚力度,加强对旅店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特别是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公安机关对涉案宾馆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在依法追究侵权者刑事责任的同时,我院支持被侵权女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向涉案宾馆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法院当庭制作民事调解书,由涉案宾馆赔偿被害未成年人精神抚慰金1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为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辟了新路径。



2019年制发的检察建议依据治安管理办法相比,这一次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则依照民法典和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两份检察建议的制发时隔三年。这三年是强制报告制度从探索到日趋成熟再到落地践行的缩影,也是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

如今,强制报告制度落地实施已经满三年。全国旅馆业治安管理未成年人入住登记系统不断升级,未成年人信息上传和报备制度日臻完备;“五必须”规定已成为旅店从业人员岗前“必训内容”和日常检查的“必查科目”;大小宾馆的前台都设立了“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三核实一报备’倡议书”的警示牌,详细列明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注意事项、需要报告的情形;“数字检察”激活检察监督新动能,借力数字变革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深化适用势不可挡,精准监督已然插上了“数智”翅膀。

现在,婆婆对强制报告制度的了解越来越多了,打给我的“义务报告”电话却越来越少了。这源于一名企业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责任感,也源于检察机关作为该项制度落地执行的“监哨人”“没完没了”地持续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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