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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香瓜

时间:2014-07-07  作者:李晓静 张丽珍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七月的最后一天,呼和浩特市阳光明媚。“小王姑娘,尝个香瓜吧,看看今年的瓜甜不甜。”一大早,李爱兰就来到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口,见到来上班的民事行政检察科王静华科长,她立刻满面笑容地迎了上去。年届四十的王静华听到李爱兰这样叫她,不禁又红了脸。还没等她说什么,李爱兰已经把一个香瓜塞到了她手里。

 

  陆续走进大门的同事们对这位每年都来送香瓜的大姐已经很熟了,都笑着打趣:“大姐,又来给王科长送香瓜了?”

  “大姐,小王都四十了,还叫她姑娘啊?”

  “小王姑娘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永远象个大姑娘!”憨厚朴实的李爱兰笑着,拿起香瓜塞到每一位干警手里,招呼着,“来,尝尝,俄(内蒙古方言,我的一种自称)种的瓜可甜啦!今年雨水太多,俄早想来却一直来不了。”

  今年56岁的李爱兰,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白庙子镇刘家营村的村民。说起她和赛罕区检察院的渊源,不得不回想起十年前村头田间的那一幕。2002年3月30日(农历2月17日)下午,李爱兰在自地田地里浇地时,因为水源与同村的李玉根(男,时年46岁)发生了口角,说话间,李玉根就一把拽住了李爱兰。一旁的村民李在在见两人手里都拿着铁锹,怕出意外,急忙上去劝架,却被双方手里的铁锹绊倒,脸杵在了地上。等他爬起来时李爱兰也已经躺倒在地上,李玉根匆忙离开了现场。几十分钟后,听到消息赶来的丈夫李栓根将李爱兰扶起来送到李玉根家,要求李玉根给李爱兰看病。李玉根根本不承认自己打伤了李爱兰,经过村委会李连生及其他人的劝解,李玉根才请来本村大夫李计文给诊治。李计文给李爱兰用了三天的消炎止痛药,共花去45元,李玉根很不情愿地负担了。后来,李爱兰头痛不见好转,只得又去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治,被诊断为脑外伤综合症,期间共花去医药费4000元。2003年6月15日,李爱兰、李栓根与李玉根因医药费用发生纠纷,经过白庙子镇派出所调解,李玉根给李爱兰出了600元的治疗费用。2003年8月26日,李爱兰向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及诉讼费等共计人民币5000余元。然而庭审中李玉根坚持说自己没有打伤李爱兰,李爱兰是事后自己碰破了头部;李计文也声称自己给李爱兰用了三天的药只是为了让其消消气而不是治病救人。李在在虽然在现场,但当时脸杵在地上没能看见整个过程。证据对李爱兰很不利,据此,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原告证据不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李爱兰不服,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20日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决。李爱兰四处求告无门,经好心人指点,李爱兰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申诉。

  2006年3月,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受理了李爱兰的申诉案件。第一次到赛罕区检察院,李爱兰见到娃娃脸、大眼睛的王静华科长,就觉得很亲切。她详细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讲到李玉根的恶劣态度、自己丈夫的不管不问,不禁一次又一次用手抹起了眼泪。王静华耐心地听着,不时地安慰、劝解她。每一次李爱兰到赛罕区院,回去的时候,王静华都会自己开车把李爱兰送到长途汽车站,自己掏钱为这个家境贫穷的农村妇女买一张回家的车票。经过细心的阅卷审查,王静华发现,李爱兰曾经向白庙子镇派出所提出李玉根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控告,但由于未提供伤害鉴定,派出所未予立案侦查。王静华带着科员李佩琴两三次前往白庙子镇派出所,终于拿到了李爱兰报案时派出所最初对李爱兰、李玉根的询问笔录。在这份笔录里,李玉根承认自己打了李爱兰。同时,证人岑环全在一审、二审中均证明:“2002年农历2月17下午经过刘家营村时,看见李玉根与李爱兰打架,李在在拉架被李玉根推倒,李玉根用铁锹将李爱兰打倒”;证人吴计栓在二审中证明:“2002年农历2月17日下午,我叫李栓根割茬子,到了地里我看到李栓根扶李爱兰,我也就着急地把李爱兰扶到车上,看见李爱兰头上有血”。结合白庙子镇派出所、刘家营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等证据材料,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呼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呼法民一终字第125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建议呼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然而由于涉案标的太小等种种原因,该案最终没有得到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支持。当王静华把这一消息反馈给李爱兰时,李爱兰难过地哭了,“俄这儿咋谁也不帮俄啊,丈夫不管俄,法院不管俄,小王姑娘你给俄下了那么大辛苦,上级领导也不帮俄……”

  原以为这是李爱兰最后一次来检察院了,没想到一个月后,李爱兰背着一个纤维编织袋又出现了,脸上洋溢着朴实的笑容,“小王姑娘,尝尝俄自己种的香瓜,可甜啦!俄穷,你给俄做了那么多,俄没啥能谢你的。”

  这一送,送了七年……

  瓜香四溢。望着李爱兰热情招呼干警的背影,王静华的眼角又湿润了,喃喃地说“我其实只做了一件小事,让你记了七年,让人感动的,是您啊,大姐!”

  

 

 

作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 李晓静 张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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