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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初心不改 静护花开

时间:2021-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用关爱点亮希望之灯 帮助受伤孩子走出心理阴霾 

    

  10多年的检察工作中,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杨燕始终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犯罪。对1998年李海成故意杀人、盗窃案、1997年孙明学投毒案、娜仁花虐童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依法准确指控犯罪。该类案件被侵害对象都有未成年人,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不但要认真审查案件,还要在办案中始终关注未成年被害人,进一步加强保和护救助工作。让受伤的孩子走出阴霾。在办理燕某杀人案中,受害人的女儿就在案发现场,孩子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她了解到孩子无法正常上幼儿园,作为母亲的她也很揪心,她积极和孩子的监护人联系,深入了解了孩子的情况,后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给孩子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心理辅导,和监护人多次沟通,要求给孩子营造轻松环境,最终孩子重返校园,她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情况,又积极联系控申部门,帮助孩子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尽最大努力使孩子没有后顾之忧。 

       

  

    

  用宽容点亮回头之灯 帮助涉罪孩子完成自我救赎 

    

  在办理张某某特大盗窃案时,由于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是外地,她积极主动和被告人律师、父母取得联系,了解张某的生长环境,发现张某并不是本性恶劣的孩子,只是因为贪恋电游,一时糊涂犯下大错,作为承办检察官结合张某成长经历,制定异地帮教计划,经过多次跟踪帮教,讲述法律知识,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感受到了检察官的良苦用心,表示要痛改前非,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她结合实际帮教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教工作机制,打造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新模式,加强区域协作,推动案发地和居住地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流动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帮教考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用法律点亮成长之灯 让活力绽放的青春多一些正能量 

    

  在她的带领下, 2019年,鄂尔多斯市院成立“鄂尔多斯·娜荷芽未检”品牌团队,启用专属logo,全力打造“鄂尔多斯·娜荷芽未检”品牌。“娜荷芽”蒙古语意思是刚发芽的植物,寓意新芽、新苗。未成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新芽,“娜荷芽未检”寓意鄂尔多斯未成年人检察用爱守护新芽茁壮成长,用情温暖祖国未来之苗。进一步扩大了鄂尔多斯未检工作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多次在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法视界》栏目录制未检专题访谈,宣传未检工作 

    

  

    

  作为一名普法工作者,她带领未检团队进入学校,引领学生学法、用法、守法,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检察官们走进校园,利用宣讲、巡讲、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结合实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精心起草、制定普法规划,广泛宣传,营造普法教育浓厚氛围,认真带头学习最高检“法治进校园”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带领未检工作人员成立宣讲团,开展宣讲工作。 

  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身心发展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有趣的主体题法治宣传活动她利用身边的真实案例改编适合各类学生群体的“模拟法庭剧本”在辖区内各中小学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自己担任法官检察官被告人,让同学们在亲身体验庭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组织制作不同主题的宣传课件,有防止校园欺凌的,有防止性侵的,有远离毒品的,有关于校园贷的,通过生动的PPT让孩子们印象深刻,远离犯罪。 

  杨燕带领全市未检团队进入辖区内学校进行法治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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