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首批检察官
入额遴选工作如何开展
曹建明指出,员额制是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前提。要坚持标准、从严控制,高质量完成最高检首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
——规范入额方式。在考试考核基础上,设立专业能力评审程序,请最高检资深检察官担任评审组成员,对申请入额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价把关。最后由遴选委员会对入额检察官人选的专业水平进行把关。
——加强员额制检察官管理。抓紧建立员额制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员额退出机制。入额的院领导、检委会委员、业务厅局负责人都要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业务厅局负责人办案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妥善解决未入额检察人员分流使用、权责界限、职业发展等问题。为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预留职业发展空间,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搭建交流转任平台,保障职业待遇,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最高检检察官
办案责任制改革如何推进
曹建明强调,办案责任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要扎实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要坚持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既要重视赋予检察官相对独立依法决定的权力,又要坚持检察一体化原则。
——要遵循司法规律,明确设置最高检机关办案组织。这次改革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最高检拟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的办案组织形式。
——要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准确把握不同层级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明确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的具体办案职责,明确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把关职责,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的办案事项决定权。
——要建立与新的办案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和管理体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抓紧制定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抓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有权有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
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
曹建明要求,院党组和机关各部门要把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
第一,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党组要把组织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各位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各部门“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把改革的落实和责任一级一级压下去。
第二,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统一思想认识贯穿改革全过程。要加强政策解读,把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讲清楚,把机关干警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讲清楚,把大家的疑惑解释清楚,增强改革认同感、提升满意度。
第三,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确保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