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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提供“人民检察”产品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们: 

  下午好! 

  我是来自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王勇,下面我将从勤奋学习、追求极致、深化改革、敢于担当、更新理念这五个方面分享一下我的工作体会。 

  第一、勤奋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在物质文化方面提出了新的需求,而且对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法治等各方面都有着更高的要求,在工作中,我经常思考,新时代的检察官,如何主动与人民的需求对标?如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时代只有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一是见贤思齐,善于向身边优秀的同仁学习。法律的精髓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司法实践是经验性极强的工作,大量实践中的疑难案件,无法在梳理中找到现实的答案,都需要我们立足工作岗位,来解决实践难题。我们在工作中,只有多观察他人身上的长处,修正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水平,才能胜任现在的需求。 

  二是用理论联系实际,用司法智慧解决司法难题。2001年,我刚刚从事刑检工作不久,就遇到了一个上访的非典型案件: 

  退休的王老师在中户室看行情时,现自己账户全额的资金,被购买了垃圾股损失了七万余元。她怀疑是邻座的刘某作案,但是一无证据,二不好定性,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她就持续控告。要求立案监督,那天我正在接待她时,我向她认真地解释,什么是疑罪从无,她红着眼反问我一句,我不懂你说的这些,但是我在讲台上干了一辈子,退休后连棺材本都没有了,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你知道我的感受吗,这句话在我耳边响了很久很久,一直在我耳边徘徊,我在想我自己的父母也是教师,要是他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不是我过去的观点,更多地考虑了我自己,批捕起诉的风险,错案追究的风险,而没有更多地考虑当事人的利益,没有更多地考虑司法结论对于社会公众的影响。 

  思路一新天地宽。这个案件,既然没有直接证据,就用排除法来认定。和公安机关的同事,一起做侦查实验,做网络鉴定,锁定了刘某是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但是新的困难接踵而至--故意损坏财物罪对这种没有物理损坏,只导致了财物使用价值贬损的行为能否作为犯罪来处理?该案2001年起,直至2005年,才作出有罪判决。个中曲折,可想而知。我们必须用善良的心去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三是笔耕不辍,推动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新时代各种新型犯罪层出不穷。我在办案中,一方面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在通过自己的努力,破解了遇到的一个又一个难题。另一方面我更加注重在提高自己技艺的同时,不断地总结办案中的经验,输出自己的理念和破解难题的方法、技巧。 

   追求极致,办人民满意的案件 

  2017年,我在指导常熟检察院办理震惊全国的长江口垃圾倾倒案时,发现侦查阶段只认定了在长江太仓段抛江的三千多吨垃圾,但是让我们思考的是从浙江海盐一共运出来接近四万吨垃圾,其他垃圾到哪里去了?难道都无害化处理了吗?我和基层的同志紧盯案件中的疑点,三次到浙江出差,补充了大量的关键性证据,最终,我们起诉认定的犯罪数额由移送起诉时的三千多吨增至三万五千余吨。案件事实涉及江、浙、沪、皖四地。有力地打击了危害人民群众环境的污染犯罪。环境犯罪案件,该案被高检评为2017年十大法律监督案件,在不久前最高检发布的服务保障,打好污染攻坚战的案件中,该案又是入选典型案例。 

  2014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向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年会发来贺信说,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的职责,新时代的检察官,在工作中落实的重要指示,就需要在办案中体现公共利益,让人民满意。从检二十余年,我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构成犯罪的线索,按照求极致的标准,认真履职,办理了大量的经典案件。今年以来我参与办理了河北省政协副主席艾文礼的受贿案、昆山反杀案、太湖西山垃圾倾倒案、云南孙小果受贿案等若干案件,分别被高检、高法等不同单位,评为当年的全国十大案件。今年以来,我所分管的刑检条线已经有六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的典型案例。 

  三、深化改革,打造为人民服务的团队 

  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我还致力于全面提高苏州刑检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我在检察内网创办了刑警业务网站,鼓励干警研讨热点案件,热点法律问题,提升干警的素质和能力。为打造过硬的业务团队,我定期组织全市的公诉业务竞赛, 

  营造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我们公诉业务竞赛的部分辩论视频在网上的点击量超过十万次。在我带领下,我们全市公诉条线今年涌现出了一批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等后起之秀。 

  今年,我为了推动证据审查模式从粗放向精细转变,组织升级了《证据审查百问》2020版,相关消息被《检察日报》刊登以后,很多公检法乃至律师的同仁,主动找我们索要。我们将《证据审查百问》放在我们苏州检察公众号上,当天点击量突破四万,已经被上百个法律自媒体转发。今年,五月份我分管全市刑检工作以后,发现起诉书质量参差不齐,屡有错误,甚至影响案件的质量。我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办案组制定了极为详实的《起诉书制作规范指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以后引发法律同仁的关注。 

  在我的带领下,我所在的团队秉持着“司法产品、经手有责“的理念,不断精进。2013年因办理1129电信诈骗,被记集体二等功;2014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双星评比中,我们又成为唯一被表彰的业务部门,并记集体二等功;去年我所在的团队又被评为全省十大办案团队第一名。在前不久,江苏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会上,我们苏州市扫黑团队作为全省的扫黑除恶先进团队,我们苏州市检察机关对打黑除恶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了唯一的发言交流。 

  四、敢于担当,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待 

  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多年以来,我努力向这些标准来靠拢,遇到重大困难、重大任务等极难险重的问题时,敢于担当,直面问题,努力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社会作出法治贡献。 

  今年春节以后,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体中国人凝聚成命运共同体,我作为一名检察官,不在抗疫一线,但始终立足工作岗位,努力担负起非常之时的非常之责。在疫情防控最为吃紧的春节假期,我一直坚守工作一线,指导了各类涉疫案件35件53人。总结的疫情案件,快速办理、分类处理、因案施策等方法分别多次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我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贡献检察智慧,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撰写的《当前疫情管控中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的建议》等六篇调研报告,分别获得了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苏州市市长等领导的批示肯定。我紧盯疫情防控中的新型疑难问题,连续撰写的《当前疫情下假口罩类案件常见问题解析》等五篇文章分别发表在《检察日报》、《刑事审判参考》等专业杂志上;讲述的《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的解读》入选了高检检答网的精品课程;撰写的《两高两部 

  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三个实务问题》等多篇文章,在微信公众号上约点击量过万,为全国依法防控疫情,贡献了自己的法治力量。 

  五、更新理念,不断优化人民检察产品 

  新时代需要有新理念,过去,我们检察机关更多地重视自己是一个追诉制,强调追诉犯罪比较多,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是否罪犯越多对社会越有利。去年我们苏州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受理了两万一千余名犯罪嫌疑人,起诉一万九千余人,其中百分之四十三的人,只能判处拘役缓刑,单处罚金等轻微刑罚。在整体的犯罪结构中暴力犯罪、街头犯罪占比急速下降,而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等法定犯迅速上升,相当多的犯罪嫌疑人,只是在生产,生活,经营中的一念之差,甚至被生活所迫而犯罪,这些人可能只是判处单处罚金,这样一个老百姓看起来,接近于行政罚款的处罚,但是终身背上犯罪的标签,影响着本人乃至家庭成员的生活,是不是都有提起公诉的必要性? 

  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法治环境,必然是一个法治昌明、良法善治的社会,必然要落实宽严相济,实现轻者其轻、重者其重。 

  检察官在追诉犯罪者的同时,应同样重视、保护无辜者和挽救失误者。因此,我积极探索办案机制的创新,在全国首创了起诉必要性审查的机制,推动了相关办法出台,将公共利益作为衡量,是否提起公诉的重要标准。2016年至今,我们的不起诉率,从5.18%上升到了22.7%,位居全省最高;但同时我们的自然人判处罚金,和免刑案件,实现了断崖式下降,从2016年的4.8%下降到2020年的0.54%,降低接近十倍,位居全省最低。而且近三年,没有不起诉的复议复核案件 

  在推进起诉必要性审查的同时,我也担心办案中出现办了错案,办案出现廉政问题,因为为保障制度运行不走边。一方面我建议出台规范,强制要求我们所有不起诉书,全部上内网网站,接受本院同事,乃至全国同行的监督,并且开放评论,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起草《不捕、不诉案情听取公安机关意见的规定》与市公安局会签。对案件因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等情形,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前,要求我们的办案人应当听取公安机关意见,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列席我们的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向上级的汇报等相关的会议结束后。在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用制度的方式来防控廉政的风险。 

  今年来,为认真贯彻六稳六保要求,我通过强化对民营企业起诉必要性审查,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在实处。2017年到2019年,我们涉企经济犯罪的不起诉率,比刑事案件总体的不起诉率高了八个百分点,贯彻了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对民营企业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2019年最高检发布的九个涉民营企业保护的典型案件,我们苏州检察机关先后有两个案件入选成为全国最多的城市,这二十年来 我告诫自己,不能仅满足于办好案件的工匠。更要努力做精通业务的大师,理论联系实践的专家。 

  回首自己的工作经历,有荣誉,但更多的是面对一个个疑难复杂案件的爬坡过坎;有鲜花,但更多的是在发现事实真相中的艰辛和徘徊;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对自己能力的担心 

  和结论的惶恐。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在案件的罪与非罪、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观点冲突时,我也常常有辗转反侧的长夜。每当这时我就想到2005年,春节前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想到王老师手中的那块糖,心中就平静了很多。我想,这块糖是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之后所形成的载体,也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产品充分认可的载体。它告诉我,不排除最后一点怀疑,不轻言事实成立;不穷尽最后一线努力,不轻言疑罪从无。回到我刚开始提出的问题,新时代的检察官如何主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对标,如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是按照张军检察长指出的,充分运用法律智慧和政治智慧提供高质量的检察产品努。让人民群众,在更公平正义等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我想只要坚持这样的标准,久久为功就必然能提供,更优更实的人民检察产品,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谢谢大家! 

    

  心怀人民的“炒菜者” 

  这些年跟王勇同志办了不少案件,收获了一些他的工作方法 理念,也取得了一点自己的进步,大家注意了,刚刚看到的屏幕上《检察日报》在今年用非常罕见的大幅版面刊发了《检察官端菜者还是炒菜者》这篇文章,从一个烹饪学徒成长的视角向大家讲述我眼中的王勇。 

  2017年我作为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一起杀人案件的时候,我发现了DNA鉴定检材有问题,什么问题呢?提取时的蓝色长裤,在送检鉴定的时候成了牛仔裤,后来虽然经过补证一致,只是由于不同办案人员对同一物品的表述不同所致。问题已解决,但王勇仍然不满意,他接着反问我,不同的人必然有不同的表达习惯,但案件环节那么多,难道只有这一个案件有问题吗?这个问题会不会导致鉴定意见中物证的来源不明呢?未来的案件能够避免这个问题吗?在他的指导下,我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梳理了三年的类案,发现过往的案件的确存在很多物证命名这方面的问题,比如现场勘查笔录中的水果刀,在鉴定意见中却变成了单刃尖刀,这种表述不严谨、不规范。办过命案的同志都知道,DNA鉴定是很多案件的命根子丝毫马虎不得,所以在王勇的指导下,我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且按照司法鉴定的国家标准,提出整改方案,向上游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上游公司相当重视。两周的时间内,连续三个部门发文要求落实。 

  2017年至今,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类问题,王勇常说作为一个厨师,哪怕一辈子只做一道菜,炉火纯青也能堪称大师。而作为法律人,哪怕你塌下心就研究一类案件,精益求精,也能够成为法治进步的引领者,推动者。 

  没有哪个厨师,天生就会做满汉全席。也没有哪个检察官,天生就会办疑难复杂案件,咱们一定要有心气,要有那份肯钻研的心气。俗话说得好,鞋好不好脚知道,菜好不好客知道,每个司法案件的处理,最终都会反馈给社会。而人民群众,正是菜品好坏的最终评判人,那如何才能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菜品呢? 

  王勇在带我们办案的时候,经常会呈现出一个个具体而鲜活的答案。2019年春节前,我们受理了一起走私案件审查发现有三名嫌疑人,没有羁押必要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由于临近年关他们的辩护人和家属都很难联系到位。因为是新收案件,距离案件的期满时间还早,加上我们两个承办员,也都是外地的同事,也准备回家过年,所以就想对这三人,在年后办理取保。平日里挺温和的王勇,在知道这个事之后,发了特别大的火,他非常严厉地批评道,你们惦记着过年,惦记着骨肉亲情,难道犯罪嫌疑人就不是人吗?他们都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既然符合取保条件就一定要给人家在过年之前办理取保。最后一个工作日,紧急办结所有的事项,在驱车顶着返乡的人流高峰,几十公里把人放出来。这一番辛苦自不必说,但当我们看到嫌疑人,和他们的家人,在看守所门口相拥而泣的时候。那一刻,感觉所有的辛苦都不值一提了,而更加触动我们的是事后得知的一件事,几个月之后,在我们对着三个被放出去的人中的两个宣告不起诉的时候,其中一个人情绪崩溃,当场痛苦不已,我们才从他凌乱的讲述中知道,他被放出去之后不久他的父亲就因病去世了 

  是检察官给了他机会,,让他见到了父亲的最后一面,让他陪老人过了最后一个春节,让他尽到了身为人子的,最后一点孝心。天理、国法、人情这些抽象的概念在这一瞬间都变得具体了起来,春节前,春节后,尽管程序上都没有问题,但司法的善意却会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炒菜者只有心怀人民,才能真正做出好的菜品,提供好的法律产品,也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我们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王勇正是这样的人,以上就是我的汇报。谢谢大家! 

    

  在困惑中学会“求极致” 

  我是一名在基层一线办案的检察官,年均办案一百三十余件,多的时候一百五十余件,案多人少是我们的常态。然而,即便就是在这样的高压下,时任公诉处长的王勇却依然没有放过我们,从讯问笔录到审查报告,从起诉书到出庭预案,从审查方法到办案模式,从工作机制到司法理念,王勇每年都会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求极致,就是要竭尽全力接近真相 

  2017年,我参加全省公诉论辩赛,辩题是一道案例改编题,说的是在2008年的某天,嫌疑人在上海一个地铁站内抢夺他人钱包,跑了七百米后,在出站口被抓,既遂还是未遂,模拟辩论时,我信心满满地通篇都在强调嫌疑人肯定已经混入了人群,所以肯定是既遂。本以为结论是顺理成章的,但王勇听后却提出了一系列的灵魂拷问:你知道这个地铁站有多少人吗?谁告诉你嫌疑人一定已经混入了人群?当天的天气怎么样?如果雨天大家都带着雨伞出站前所有人都打开雨伞如何保障嫌疑人没有脱离视线?这些现实问题你都考虑过吗?案件要靠事实说话,你的结论究竟是出自事实 

  还是你的推测? 

  这一连串的质疑,把我问得哑口无言。 

  随即王勇又说:你出一趟差,真的去这个地铁站自己走一走。回来我们再讨论。 

  于是,我为了这个辩题还真就特地出差去了趟上海,按图索骥来到了题目中的那个地铁站。并按照王勇的要求,我掐着表,赶在同一时刻、循着同一路线进入了地铁站。一瞬间,拥挤的站台,熙熙攘攘的人群从单纯的想象变为了眼前的现实。 

  比赛那天,当我们逐一展示出地铁站的实景照片时,我看到台下的观众在纷纷点头。 

  后来,我在工作中时常回想起这次经历,一个辩题都要回到所谓的案发现场看一看再下结论,何况是案件?毕竟,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当事人的人生。我时常回想起王勇说的 

  “事实自有千钧力”,办案不能用感情说话、猜测说话、好恶说话,而应该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用法律说话。 

  求极致,就是要努力提供最好的司法产品。 

  王勇对法律文书的要求特别高,尤其是起诉书。他说,我们笔下有财产万千,有毁誉忠奸,有是非曲直,更有人命关天 

  容不得半点马虎。比如他说起诉书中对用琐事一词表述案件起因这就是典型的偷懒,一定要我们把前因后果都给写清楚。早先我其实也有不理解,总觉得这又不涉及犯罪构成,为什么一定要执着于此呢? 

  直到我办理了一个案件。 

  这个案件案情简单,证据充分,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没有任何争议。偏偏为嫌疑人性格特别耿直,始终纠缠着一点:被害人欠钱不还,有错在先。任凭我好说歹说,他怎么都不肯认罪,我跟他解释:债务纠纷跟你打人没关系,不影响犯罪构成时。他反而要呛我一句:“怎么没关系?他不欠我钱我能打他吗?” 

  我会同公安机关侦察人员又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证实嫌疑人的说法是合理的。 

  出乎意料的是,当我把这部分的事实写进起诉书,嫌疑人便立即认了罪。他说,你们终于写出了我心里面的委屈。 

  说实话那时我才真正地感受到,王勇制定起诉书规范的用意。作为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核心载体,起诉书承载的绝不仅仅是抽象的法律符号,而是一件件具体的事,一个个鲜活的人。 

  三、求极致,就是要努力肩负起更大责任,把不可能变为可能 

  2018年的业务竞赛,我们经历了十一个小时的笔试,看完十几个犯罪嫌疑人涉及十余笔犯罪事实三百多页的卷宗之后,整个人都是懵的。拖着疲惫的身躯回程的路上,相互之间自然免不了吐槽。这时领导突然问我,你知道题目是谁出的吗? 

  我一想这些题涵盖了,十几个疑难复杂的案件,肯定不可能是一个人出的。于是就是说,那肯定是一个团队出的嘛。结果领导却说,这就是王勇一个人出的。 

  原来,比赛时间确定之后,中秋节前王勇又接到紧急任务到北京办专案,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一直加班到国庆节才结束。直到这时其实整个竞赛的题目都还没个影子。他知道大家辛苦,于是没有麻烦其他人,一个人利用国庆期间完成了三百多页的出题工作,还撰写了一套参考答案,完成了一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回首来时路,正是在一次次的困惑、不解和恍然大悟中,我找到了更好的自己,也增加了面对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贡献更好检察智慧、法治智慧的勇气。 

  我的报告完了 。谢谢大家! 

  “出圈”的检察业务专家 

  介绍一下我所认识的王勇。 

  一是以敏锐的专业思维引领小案背后的大思考。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而其间王勇一次提点也让我完成了工作十年来最有成就感的一篇报道。在工作中我了解到有二十一只国家三有保护鸟类在被罚没之后死亡,调研立案之后,我发现案件办了,动物死了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王勇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关键,他说如果从个案到类案,每个参与机关的每个环节经手的每个人都出于良善的目的尽心尽力,但却出现了案件办了,动物死了这样的悖论,一定是机制出现了问题。 

  他说我们如果能够发现问题并成功引起各方面的重视让工作机制更加顺畅,比单纯地办理几个案件更有意义,这将在未来拯救更多的动物。他还点出在全国禁止交易野生动物后 

  罚没管理的压力可能会加剧这种情况,而法律修改时,应当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适当放宽。有了专家的指导,我的调查更有底气,最终发表了七千多字的巨无霸稿件,引发了司法界和野生动物保护界的深度思考和广泛热议,《三联生活周刊》的记者,采访完王勇之后,由衷地说:“如果每位检察官都如此专业,更优的法治环境指日可待”。 

  二是以温暖良善的司法理念探究方寸间的无穷大 

  在苏州市检察院门口是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的桐泾北路地铁站,五年前我们在这里发布了全国首组检察地铁公益海报。第一期海报上面,王勇作为全国荣誉的大满贯,站在了绝对的C位。但当第二期海报的策划任务交到我的手上,经过两个月的煎熬,否定了三个方案,黔驴技穷的我不自觉敲响了他办公室的门。 

  那次聊天聊了很久,他的指点很开放式,大意是空喊口号是不行的,简单、真实的故事才能触动人心。他说在山东工作时办理过一起中学生被故意伤害死亡的案件,有一次他给被害人父亲打电话,可是电话嘟嘟嘟嘟地响了很久才接通,那头的被害人父亲很平淡地跟他道歉,说案发那天推门进家,看到两个歹徒正在用匕首捅刺着自己的孩子,他心一急,就用手直接去抓那把刀刃,手指受伤了一直都没好,摁电话,接电话都不方便。王勇说,那段平淡对话所产生的画面感,让他在十几年后,都会感到十分悲壮,这正是良善的心才能感知的一种悲壮,对从事普法工作的我们来说一定要捧着这样的初心,访得深、点得准、悟得透才能让这份传播更有价值。 

  在他的启发下,我去看守所采访了九十三名犯罪嫌疑人,收集了他们最真实的忏悔,这是我采访的一位毒贩写下的话,“他说我出去的时候,父亲可能已经不在了,希望他能够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我们将这些手写的字原模原样地贴出来,以此来反衬手法意义。 

  海报的主题是失去自由系列,一经发布引发了各位网友的关注。 

  三是以严谨较真的职业素养提升刑事司法办案质量 

  “经风雨、见世面,真刀真枪锤炼能力,以过硬本领展现作为、不辱使命。”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年轻干部提出的要求,而王勇不仅锤炼自我,更以过硬的本领实现了“传帮带” 

  在公诉干警们手中,他是让人既敬仰又敬畏的大老王,这个外号听起来很霸气,但是你一定会听到吐槽,比如说大老王又让我写办案札记了,主任检察官简报已经被毙了五稿,起诉书改了二十八遍他居然还是不满意等等,但有一次,我在内网上看到一条信息,一名检察官办理了一起零口供海上走私油案。起初嫌疑人辩解,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走私,这明显不符合常识常理,我们需要用客观证据,证明他的主观故意,检察官告诉我,办案时王勇说,这个人的辩解如果成立 

  就不构成犯罪,但一旦构成犯罪就是十年以上的重罪,王勇要求他梳理所有的证据,找到行为的反常之处,他好不容易找到三条理由,兴高采烈地向王勇汇报,结果被毫不留情地 

  打了个回票,王勇说挖得不深、不透,要求他从交易地点、时间、资金、账户等等方向再挖一挖。王勇还说,我们要用客观证据说话,但证据不会自己开口,需要我们深入挖掘和解释。这样折腾了几轮,检察官总结出四大点共十条理由 

  才算过关。证据充分后,王勇决定对嫌疑人追加逮捕,不出所料,嫌疑人很快就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因为办出了精品案件,这名干警也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作为众多受益者中的一员,我很荣幸能够有这次机会在大家面前介绍我所认识的王勇,我想,一位政法英模最大的价值,也许就在于能够以最稳定持久和最奋发满足的状态,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去为每个普普通通老百姓的 

  美好生活,输出最优质的司法贡献! 

  无疑,检察官王勇,值得这份荣誉。 

  这是我的报告。 谢谢! 

  2021年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英模教育,大力选树宣传政法英模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积极开展学习政法英模活动,树立学历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坚守初心使命,争创一流业绩,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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