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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开展第三次“警示教育月”活动

时间:2020-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8日,在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暨政治轮训基层检察长培训班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睢利做廉政专题讲座,对全区100余名基层检察长和自治区检察院处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课上发放了警示教育材料,观看了在全区三级院同步播放的警示教育片《镜鉴》。 

  “失去自由的滋味真的是太难受了,我现在非常后悔,我愧对家人的期望,愧对组织的培养......”这是警示教育片《镜鉴》中的一个片段。该片通过对违纪违法检察人员、领导干部的真实案例进行回顾和深刻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醒检察干警要珍惜岗位、珍惜事业、珍惜家庭、珍惜个人的奋斗,严格自律主动接受监督。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的检察官们神情凝重,一些人甚至眼含泪水忍不住轻声叹息。现场讨论时,大家表示看着昔日一同为实现司法公正奋斗的战友、同事丧失了理想信念,伸出了“贪腐之手”,最终沦为了“阶下囚”,深感痛心、惋惜,同时也警醒自己要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利益,坚定理想信念。 

   

 

   

  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副处长范德银表示,看了警示教育片,既有恨、也有怜、更有反思。恨他们丧失党性原则,怜他们悔恨的泪水和痛苦,反思他们犯错误的原因和教训。作为检察干警要始终不断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慎独、慎微、慎初。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检察院检察长邬卫君表示,这些案例对我们检察人的震慑和心灵上的触动非常大,更让我们深刻思考,今后遇到外部干扰大、情节复杂的案件,要提前评估检察干警的办案能力和压力,一定要提醒并监督他们坚决执行三个规定,守住底线,抵御住诱惑。 

  还有很多基层检察长表示,警示教育片《镜鉴》非常具有警示意义,之后准备组织本院干警集体观看《镜鉴》并进行全员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此次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的成功举办,标志着第三次内蒙古检察机关“警示教育月”活动正式进入收官阶段,这是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和驻院纪检监察组两个责任相互配合和同向发力的成果,也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针对性举措。 

  第三次“警示教育月”活动与以往两次相比更具特色亮点。一是制作了警示教育片《镜鉴》,这是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第一次将全区检察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做成警示教育片。二是精心选取了10个内蒙古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辑成册,依据纪律处分决定书和司法判决书原文,准确具体地呈现了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的严肃性。三是紧盯关键少数,此次活动要求盟市地区(分)院和基层院党组、各基层党支部要对典型案例及相关材料进行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要带头做对照发言,组织党员讨论,查找是否存在类似的廉政风险后进行整改。四是发挥此次活动的涟漪效应,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拓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印发典型案例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加入本地区(本院)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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