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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昨日召开,内蒙古检察“两微一端”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区检察中心工作,党建队建,脱贫攻坚、智慧检务、民族检察等亮点工作及基层一线先进检察人物、优秀检察官办案团队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优化“派驻+巡回”模式
强化监督效果
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制定了加强派驻检察的意见措施,解决了多年来派驻检察中的许多模糊问题,加强和规范了派驻工作。2020年6月1日后,积极适应防控常态化情况,做到疫情防控与派驻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升”,派驻检察人员全面恢复到监管场所开展工作。到位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监狱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近期狱情、犯情、警情情况,通过监控视频对监狱的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进行了检察。
坚持“5+1”审查法
提升减假暂案件办理质效
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
促进刑罚的全面履行
在投监的罪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履行判决中财产刑判项的。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把对财产刑执行检察作为重点,通过检务公开栏、给服刑人员上法治课、检察长到监院接待等形式,加强对罪犯法治宣传教育,促使罪犯逐步树立和形成“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主刑一样,必须被执行或履行”的观念,促使服刑人员主动履行财产刑。积极探索财产刑执行与减刑、假释的关联机制,研究制定了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关于审查涉及财产类法律义务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将财产刑履行情况作为服刑人员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主要条件之一,并与是否提请减刑、假释及减刑幅度相挂钩。加强同监管场所的沟通,进一步完善了减刑、假释案卷中反映财产刑执行、履行情况以及罪犯履行能力情况的证据材料。近年以来,小黑河地区检察院每年因服刑人员不积极履行财产刑,提出不予提请或者降低减刑幅度的检察意见500余件,每年督促罪犯履行财产刑1000万元以上,且履行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开展“讲小黑河检察故事”活动
弘扬法治精神
通过“讲身边人、讲身边事”,激发队伍的尊荣感。近年来,干警素质明显提升,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内蒙古十大法治人物孟志春,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王永刚,全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刘福权、王伟,北疆最美女检察官苗琪静等。有7篇故事被自治区级以上媒体和平台转发, 2名干警的先进事迹被《检察日报》《内蒙古日报》刊发。
坚持“两只眼监督”
依法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为督促干警全面履职,我们坚持“两只眼监督”工作理念,一只眼盯着服刑人员,要把他们改造成守法公民,一只眼盯着监狱干警,确保监管场所正确执行刑罚。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保障各项检察业务行稳致远
为解决部分检察业务无具体指导规范或规范不明确的问题,近年来小黑河地区检察院编制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案卡填录参考》、《执法办案手册》、《巡回检察一本通》等指导司法办案的书籍。制定了《司法办案权限规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网上办理指引》等文件。为规范案件办理具体工作,制定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轮案规则及案件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10件规章,规范了案件办案时限等工作细节。为解决办案系统填录错漏率高的问题,建立了个案流程“三级监控”和“一案两查”评查制度,提高了各项检察业务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围绕“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的目标,着力解决检察建议数量、质量、刚性问题,形成了检察建议制作“五个统一”的共识。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实现了检察建议制作的标准化、公开化。整理汇编了《监狱检察实用法律手册》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法规汇编》,基本涵盖了现行法律体系中监狱检察案件办理所依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了规范司法办案。
强化理论研究
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鉴于监狱检察理论薄弱、干警工作理念急需更新、工作机制缺位多、干警业务素质不全面等问题,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历时2年,组织全院完成了30余万字的《监狱检察概论》写作,以期为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狱检察提供一些理论支撑。该书已交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在写作过程中采取边编写边讲授、以“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形式,利用每周五的时间,由每章的起草者向全院干警讲授相关内容并组织交流研讨。通过讲授,全院干警也由此受到了监狱检察业务的系统全面培训。
以党建为引领
构建“四个一体推进”新格局
小黑河地区检察院以“四个提升”破解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难题的做法,在自治区直属机关接受的直属机关党组织和各盟市申报的179个项目评比中,获得全区机关党建单项工作特色奖。坚持“检察官教检察官”练兵模式,组织各类教育培训64次,1名干警入选全国人才库,1名干警获得全区未检业务能手称号。 与监狱局和各监狱形成共识,坚持年初计划、全年“小批量、多频次”提请的做法,使检察官有精力逐案审查、重案调查,提高办案质效。提出并推行“五个要素必审查,一个理念必贯穿”的“5+1”审查法(坚持罪犯所犯罪行及所判刑罚必审查;坚持改造及记功计分情况必审查;坚持狱内消费情况必审查;坚持财产刑履行情况必审查;坚持提请程序必审查;坚持贯穿“办理一案解决一类问题”的理念),使检察官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减少出错率,提升办案优质率。全年共受理各监管场所提请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三个阶段)6258件,提请阶段发现并纠正不当700件,纠正不当率为40%,纠正率比2019年提升5.5个百分点。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细做实巡回检察工作,认真研究方式方法,对所辖监狱实现了常规巡回检察全覆盖。形成的《巡回检察工作手册》向全区推广。在巡回检察中,小黑河地区检察院提升“四个度”的做法得到高检院五厅肯定,并以简报刊发向全国介绍。